top of page
Search
  • pauline19175

檢討香港旅遊業議會的運作

檢討香港旅遊業議會的運作

特首的最新施政報告中,政府承諾將會檢討整個旅遊業的運作狀況和規管架構。檢討範圍將包括香港旅遊業議會的角色、權責、運作及與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的工作關係等。本人對此表示歡迎,它將有利香港旅遊業日後良好發展。

作為商會的旅遊業議會,現時兼負規管行業,角色矛盾,不時被外界評為「自己人管自己人」。早前發生多宗導遊強逼購物事件後,「阿珍」事件更大大打擊香港的旅遊形象,令旅遊業界的規管責任誰屬,以及規管力度問題,再次成為焦點。

本人認為,政府應該乘勢把香港旅遊業議會由業界商會組織,變為業界的監管機構,既然長期調撥大量資源予香港旅遊發展局去宣揚推廣香港旅遊業,為何不可調撥資予香港旅遊業議會,由它去正式規管香港旅遊業,打擊害群之馬。政府可以修訂《旅行代理商條例》,賦予權力甚至執法權力給議會,否則淪為無牙老虎,無法有效杜絕業界不正之風。

現時旅遊業議會極其量,只能有權停止旅行社會籍,但釘牌不是它的職權,阻嚇力有限。而由議會去巡查無牌導遊更難,香港不像外國有旅遊警察,有權拉無牌導遊。香港要維護國際旅遊形象,務必要令中外旅客有信心的保證,對影響香港旅遊業的無牌導遊或無良旅行社,應該亳不手軟的嚴懲,當局既會檢控無牌食肆,為何不能檢控無牌導遊或無良旅行社?由香港旅遊業議會名正言順地管理本地旅行社和導遊,防患於未燃,終勝過出事後,被動地善後。

至於旅遊業議會的理事會,應予改組,由政府委任獨立理事加入,獨立理事和業界代表人數比例可以各占一半。議會主席之位開放予非業界理事競逐,有能者居之。雖然有人擔心可能變成 「外行人管內行人」,但內行人也未必管好內行人,只要設有任期限制,公平公正公開地選舉,而且不稱職的主席,還可以在大多數理事同意下被罷免。當局可修例列明議會的架構,主席的職責和權限等,最重要的是賦權予議會可以對旅行社發牌釘牌,甚至執法。

本人認為,旅遊業議會旨在保障和援助外遊旅客的「旅遊業賠償基金」及「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」,運作多年,卓有成效,可以繼續沿用。至於《1988年旅行代理商(修訂)條例》 的規定,任何公司必須先成為議會會員,才可以申領旅行代理商牌照,合法經營離港外遊服務,被質疑是違反《基本法》27條列明的結社自由,由於影響深遠,當局宜找法律專家詳加分析,不要貿然作出結論。

1 view0 comments
bottom of page